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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以来,我省是如何守护好一江碧水、重新实现“鱼翔浅底”、“水清岸绿”的?

文章来源: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时间:2019-09-25访问次数:打印
   9月24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湖南省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十场,省生态环境厅在会上发布了新中国成立70年来全省生态环境改革发展成就,并就媒体记者的提问进行了回答。
   就湖南经视记者提出“新中国成立以来,我省是如何守护好一江碧水、重新实现‘鱼翔浅底’、‘水清岸绿’?”的问题,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邓立佳这样回答: 
 湖南素以山清水秀著称,毛泽东主席留下写有的“漫江碧透”“鱼翔浅底”的《沁园春.长沙》,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的重要讲话中多处引述古今文学作品中对潇湘胜景的描写。
 上个世纪末,我省达标水质断面不足30%,经济发展居全国中游,但废水排放总量和重金属排放量均居全国第三。2018年,全省省控断面Ⅰ~Ⅲ类水质断面占94.5%;今年上半年生态环境部组织全国地表水考核,我省张家界、常德、湘西、永州4个市州进入前30名。我省水环境质量发生巨大变化,主要工作如下。
 一是不断提高对环境保护的认识,积极推动绿色发展。新中国成立后,我省对环境保护经历了一个不认识、不重视到充分认识、高度重视的过程。党的十八大提出生态文明建设以来,我省把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高度统一到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上来,积极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明确湘江干流两岸各二十公里范围内不得新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和外排水污染物涉及重金属的项目。持续推进污染物减排,2018年,全省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同比2015年下降7.88%和12.9%。
 二是历届省委政府坚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水环境问题由来已久,历届湖南省委省政府始终以“一湖四水”为重点,把治理水污染、保障水生态安全作为环境保护的头等大事,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尤其是对湘江与洞庭湖保护,历来都是我省工作的重中之重,开展专门立法,出台行政规章和专项计划,成立高规格的湘江保护和治理委员会,全省15位省级领导分别担任一湖四水及主要支流省级河长,杜家毫书记、许达哲省长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亲自落实,多次实地调研督导,定期研究部署碧水保卫战。严格落实各方责任,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格局。
 三是清还环保旧账、加快补齐治理短板。2000年前全省仅有4家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21.56万吨,治污设施严重不足。对此,我省充分利用改革开放带来的发展成果,增加环保投入,加快治污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城乡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县级城镇生活污水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全覆盖,建成县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157座,地级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53%,县级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2.67%;建成乡镇污水处理厂309座。此外,我省建成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109座,总设计日处理能力4.89万吨;126个县市区全部启动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加快推动有色、化工等重点行业实施清洁化改造,144处省级工业园区全部建成或配套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四是完善制度建设、夯实支撑保障。水环境治理作为环境保护重中之重,也是我省综合运用法律政策最充分、最全面的领域,从个世纪普遍推行的环境保护八项制度(三同时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超标排污收费制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度、城市环境定量考核制度、排放污染物许可制度、污染集中控制制度、限期治理制度),到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八个坚持(坚持生态兴则文明兴、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坚持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坚持建设美丽中国全民行动、坚持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水环境治理领域一直走在各项治理前列。同时在国家法律制度基础上开展了系列创新,如在“一湖四水”全面实施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加快推进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排污权交易改革等工作,强化水环境质量监测评价,加大水环境治理产业支撑等。
 我省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与习近平总书记“守护好一江碧水”的殷切期待还有较大差距,下一步,按照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我省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一湖四水及主要支流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为守护好“鱼翔浅底”、“水清岸绿”的水生态环境贡献湖南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