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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加工50万平方米钢化中空玻璃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前公示

文章来源:市环境保护局发布时间:2018-12-24 21:37:28访问次数:打印
  • 所在地区:长沙
  • 编制机构:市环境保护局
  我局拟对年加工50万平方米钢化中空玻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8年12月24日-2018年12月2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1-83663286

  联系地址:浏阳市环境保护局管理科(邮编410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加工50万平方米钢化中空玻璃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浏阳市北盛镇百塘村学堂岭组

建设单位

浏阳市盛熙节能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中空玻璃和钢化玻璃的市场需求日益增加,浏阳市盛熙节能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钢化玻璃加工专业公司,决定在浏阳市北盛镇百塘村学堂岭组新建年产50万平方米钢化中空玻璃建设项目。本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5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营运期:

(1)废水:本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3.92t/d,年排放总量为1176t/a。本项目食堂污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汇合进入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水作标准后,作为农田灌溉用水经明渠排入农排渠;本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废气:项目加胶中空过程中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VOCs,钢化过程中会产生高温热气,产生量极少,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换气。

(3)噪声:本项目设备运行声源强在 75~85dB(A)之间,经采取减振及厂房隔声后,厂界外噪声值可衰减至 50~60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生活垃圾、生产废料(玻璃渣、玻璃粉,含沉淀池的玻璃粉尘渣)、原料包装桶(主要为硅酮胶丁基胶桶)。

生活垃圾(包括餐厨垃圾):按指定地点堆放,并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生产废料(主要为玻璃渣)由供应商回收利用;原料包装桶(主要为硅酮胶丁基胶桶)收集后交由供应商回收处理,沉淀池内的玻璃粉尘渣与生活垃圾一同由环卫部门填埋。

浏阳市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