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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7000万片TN/STN LCD液晶显示屏生产线扩建项目

文章来源:城管环保局发布时间:2018-12-14 11:33:09访问次数:打印
  • 所在地区:长沙
  • 编制机构:城管环保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年产7000万片TN/STN LCD液晶显示屏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长沙市麓谷大道668号高新区管委会大楼C座2楼  邮编:410205

   联系电话:0731-8895073、8975523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7000万片TN/STN LCD液晶显示屏生产线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长沙高新区桐梓坡路519号宇顺科技园A栋厂房1层
建设单位 长沙宇顺触控技术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宇顺科技产业园由长沙市宇顺显示技术有限公司和长沙宇顺触控技术有限公司组成,两家公司均为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长沙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目前,宇顺科技产业园区内共审批了4个项目,其中长沙市宇顺显示技术有限公司2个项目,宇顺触控技术有限公司2个项目。目前,为基于市场需求,长沙宇顺触控技术有限公司拟在现有A栋厂房1层原年产250万片TN/STN LCD液晶显示屏生产线的基础上扩建至年产7000万片TN/STN LCD液晶显示屏生产线,该生产线建成后,长沙宇顺触控技术有限公司将在宇顺科技产业园形成年产7000万片TN/STN LCD液晶显示屏的生产规模。项目具体位置位于宇顺科技产业园区内的A厂房内(地理坐标为东经112.863729°,北纬28.219871°),办公及生活部分设施依托宇顺科技园内的办公生活楼。生产废水处理依托园内已有的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依托原有的化粪池;固废分类暂存依托已有的暂存间;本次项目有机废气吸附装置及酸雾吸收塔等废气处理措施均依托原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
①项目运营期间有组织排放VOCs、HCl、粉尘废气和无组织排放VOCs、HCl废气的下风向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②根据导则推荐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公式计算结果可知, VOCs、HCl和粉尘无超标点,不需要设置大气环境防护区域,满足环境控制要求。
③从预测的最大值来分析,VOCs、HCl和粉尘对南侧最近桔洲印象小区敏感点处的影响较小,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或《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居住区标准要求,其大气环境影响在可接受程度内。
综上,评价结果表明,本项目建成投产后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周围地区空气质量影响不明显,不会造成评价区域空气环境质量超标现象。
2、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和污污分流,其中循环冷却水定期排水为清下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生产废水主要有清洗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水,显影、蚀刻、脱膜等工序产生的酸碱废液等。
本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均可依托园区已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做到达标排放,也能满足岳麓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且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量相对不大,不会对污水厂水质水量造成冲击。因此,本项目污水进入岳麓污水处理厂在水质上是可行的。本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进入岳麓污水处理厂进一步深度处理后,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后外排湘江,不会对湘江产生较大影响,项目废水处理措施可行。
3、声环境影响
项目生产设备噪声采取隔音、降噪等措施后,营运期项目四周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4类标准,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对周围的区域声环境影响不大。建议建设方充分落实噪声源的降噪设施。
4、固体废物影响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及时收集并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处,并定期外售。经上述措施处置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主要为包装纸盒和吸盘)、切割废玻璃、污水处理站污泥、破损不合格残次品,统一收集外售至物资综合部门利用;各类废溶剂桶和废试剂瓶、废活性炭和污染的无尘布等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给湖南景翌湘台环保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处置。危险废物暂存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相关规定设置,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