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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高新区节能环保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文章来源:城管环保局发布时间:2018-12-14 11:30:59访问次数:打印
  • 所在地区:长沙
  • 编制机构:城管环保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长沙高新区节能环保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长沙市麓谷大道668号高新区管委会大楼C座2楼  邮编:410205

   联系电话:0731-8895073、8975523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长沙高新区节能环保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长沙高新区节能环保产业园孵化器2#楼1F、12F、13F
建设单位 长沙崇德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长沙市玺成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长沙崇德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投资2773万元在长沙市高新区节能环保产业园孵化器2#楼1F、12F、13F建设长沙高新区节能环保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并将原公司及检测服务业务全部搬迁至新址。项目总占地面积3000m2,本项目主要面向长沙高新区节能环保产业园区企业提供企业的节能环保检测和数据联网服务、节能环保技术委托和技术创新服务、原材料及产品质量检测、仪器设备共享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科技信息共享和科技人员培训服务。检测服务类别主要包括水质检测、土壤、底质检测、噪声、振动检测、气体检测、固体废弃物检测、公共场所空气、室内空气检测、生物、生物残留体、植物参数检测、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有害因素检测、工作场所中物理因素检测、电磁辐射检测(无实验室内检测)。项目不设生物安全实验室。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投入使用后废气主要为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和无机废气(酸雾)。
1)有机废气
项目有机实验全部在通风橱中操作,项目涉及有机实验操作的实验室均设置通风橱及废气收集系统,涉及有机废气挥发的房间均设置实验室通风排气及废气收集系统,并在楼顶设置4套活性炭吸附过滤处理装置,项目有机废气通过各实验室通风柜、防腐管道等经抽风机引至屋顶,经活性炭吸附过滤后于楼顶外排,排气筒距地面高度约50m。项目有机溶剂使用量较少,相应产生的废气量很小,经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排放量及排放浓度远低于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中其他行业VOCs排放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2)无机废气
项目无机废气主要为样品消解过程中产生的HCl、H2SO4等酸雾。酸雾产生的实验步骤均在通风橱中操作,项目拟在无机前处理实验室及食品检测前处理室共设置7个通风橱,并在楼顶设置1套酸雾喷淋处置装置,实验过程中产生的酸雾经通风橱收集后,经管道引至楼顶设置的玻璃钢酸雾喷淋塔经碱液吸收中和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距地面高度约50m。经上述措施处理后,项目酸雾排放量和排放浓度远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主要为实验室仪器、器皿清洗废水和实验场地地面清洁拖地水及办公区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浓水。
项目实验残液、玻璃仪器首道清洗产生高浓度的酸性废水、碱性废水、含重金属废水、有机废水分类收集,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外排。对于低浓度的后续清洗废水,项目拟在12F设置一套规模为2m3/d的专用实验室废水综合处理设施,13F各实验室器皿清洗废水采用独立管道连接至12F本项目专用实验室废水综合处理设施处理,经中和、气浮、沉淀、催化氧化、电解、活性炭吸附及消毒等处理后,废水中的重金属、有机物等污染物能够基本去除,出水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要求,再经独立主排水管排放至一楼市政排水管网内入岳麓污水处理厂处理,不会对周边地表水体产生影响。
生活污水、地面清洁废水和纯水制备尾水依托节能环保产业园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纳入岳麓污水处理厂处理,不会对周边地表水体产生影响。
3、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噪声主要是通风橱通风风机、空调机组、电热鼓风干燥箱、水泵等设备噪声,其噪声源强约为65~75dB(A),噪声源强较小且均为间断噪声,经减振、消声、建筑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周边居民点与本项目距离较远,均在600m以外,本项目运营不会对周边居民点等敏感目标产生影响。
4、固体废物影响
本项目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实验废液、首道仪器清洗废水、废试剂、废试剂瓶、废活性炭、污水站污泥、均属于危险废物,矿渣、含重金属的土壤及底质等废样品由于含重金属,按照危废处置,暂存后交由湖南瀚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一般(不含重金属)底质、土壤等固体废样品为一般固废,与生活垃圾、不可回收的废弃包装材料一同由节能环保产业园物业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置。纯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过滤器、废PP过滤器、废RO膜、废超滤膜等由厂家及时带回统一处理。
经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各项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