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唯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肠衣加工、肝素钠提取、动物蛋白饲料生产线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前公示
- 所在地区:长沙
- 编制机构:环保分局
联系电话:0731-83280991
联系地址: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唯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肠衣加工、肝素钠提取、动物蛋白饲料生产线新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浏阳经开区石塘路以北、竹山路以东 |
建设单位 |
湖南唯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唯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11年10月申报了“年产2万公斤肝素钠及360万根肠衣生产基地项目”, 取得长沙市环境保护局的批复文件(长环自〔2011〕42号)。由于项目的生产地址、生产工艺及产品、产量均发生了较大改变,需重新环评、重新审批。项目建设内容为肝素钠提取车间(含肠衣加工)、动物蛋白饲料生产车间、冷冻原料仓库、产品仓库、车间生产废气脱臭净化系统、污水处理站及其脱臭设施等生产、公用及环保设施,生产规模为年加工小肠600万副、肝素钠4吨、优质动物蛋白饲3250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营运期: (1)废气 对肠衣加工及肝素钠提取车间、蛋白饲料加工车间进行全封闭,恶臭污染物经收集后通过生物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污水处理站水采用全封闭式设计,水解酸化池、好氧池、污泥浓缩池等处产生的恶臭气体经收集后通过碱液喷淋+水喷淋塔两级湿法处理系统、粗品肝素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乙醇废气经二级水喷淋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确保恶臭污染物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限值要求、VOCs满足《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参照执行)中相关限值要求。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100米,报告书划出的包络线图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点、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 (2)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并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污水处理采用“气浮+二级生化”或其他更有效处理工艺。 (3)噪声 生产设备全部室内安装,并采取基础减振、墙体隔声、距离衰减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破损肠衣、滤渣交可回收利用单位回收,废弃树脂由供货厂商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与干化污泥交由园区环卫部门运至浏阳市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处置。破损肠衣、滤渣和污泥要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防止恶臭气体的产生。 |
公众参与情况 |
2019年3月27日在长沙市环境科学学会网站进行了第一次公示,并于2019年4月22日在长沙市环境科学学会网站、拟建地周围以及当代商报、大众卫生报进行了第二次公示,其中在当代商报上分别于2019年4月23日和2019年4月25日进行两次公示,网络公示和现场公示时间均大于10个工作日。所有公示期间,无公众向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19年10月15日-2019年10月21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