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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二园视窗防护玻璃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前公示

文章来源:环保分局发布时间:2019-10-22 19:52:55访问次数:打印
  • 所在地区:长沙
  • 编制机构:环保分局
   我局拟对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二园视窗防护玻璃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0月15日-2019年10月2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1-83280991
   联系地址: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二园金属件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浏阳经开区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二园

建设单位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浏阳经开区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二园生产车间一、生产车间二、生产车间四及配套用房内建设视窗防护玻璃生产线,配套建设废气处理设施,同时利用已建成的危险化学品仓库、电控中心、配套用房和辅助用房、污水处理系统、废气处理系统、安全保障系统、危险废弃物仓库等,项目不新建建筑物。生产规模规模为年加工1.5亿片视窗防护玻璃、1.2亿片白玻,其中白玻为中间产品,供南一园蒙砂玻璃产品生产用,不外售。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营运期:

  (1)废气

  本项目丝印及烘烤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达到湖南省《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7-2017)中玻璃承印物的企业排放管理限值后均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50米,生产车间外延伸50米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点、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

  (2)废水

  本项目碱性废水、酸性废水、有机废水及无机废水排入南二园的废水处理站进行分质处理,其中酸碱废水进入酸碱废水预处理系统、无机废水进入无机废水预处理系统,预处理后的酸性、无机废水和部分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进入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后回用,没有回用的剩余废水和经南二园有机废水处理系统处理的有机废水及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废水均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后方可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震降噪、墙体隔声、距离衰减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昼夜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玻璃边角料、一般废包装袋依托现有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交物资公司回收。废油墨及油墨桶、废硝酸钾/钠包装袋、废活性炭依托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废硝酸钾、钠粉设独立暂存间暂存,其中废硝酸钾、钠粉送原厂商回收利用,其他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运至浏阳市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的法律法规对报告表公众参与没有强制性要求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19年10月15日-2019年10月21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