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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康盛混凝土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环保型厂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前公示

文章来源:市环境保护局发布时间:2019-03-12 21:02:11访问次数:打印
  • 所在地区:长沙
  • 编制机构:市环境保护局
 我局拟对浏阳市康盛混凝土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环保型厂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9年3月12日-2019年3月1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1-83663286
 联系地址:浏阳市环境保护局管理科(邮编410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商品混凝土环保型厂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浏阳市两型产业园

建设单位

浏阳市康盛混凝土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常德市双赢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已于2015年9月建成并投入生产。项目厂区按照《长沙市绿色环保型混凝土搅拌站场建设规定》进行建设,混凝土搅拌站为封闭式生产的环保型厂站。厂区总规划用地面积约10908.85m2,建筑面积约5679.62m2,年产商品混凝土约20万m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营运期:

(1)水环境影响分析

搅拌设备、混凝土运输车辆、作业区清洗废水经砂石分离器分离处理,分离出来的砂石材料作为原材料回收利用,分离出来的泥浆水进入配备定时强力搅拌器的多级沉淀系统,通过控制浆水浓度、掺量、匀质性等参数,在保证混凝土质量情况下通过生产消耗回收利用,作为工艺添加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已投入运营的浏阳市火把岭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最终排入大溪河。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原料的输送、计量、投料等方式均为封闭式,厂区设置有自动洗车系统和喷雾系统,并设专门的封闭式料场用于砂石料堆置,定时洒水。采用半封闭式冲料通道,筒仓放空口产生的粉尘通过安装自动衔接输料口,对厂区适当洒水抑尘、加强产品接料口的自动衔接等一系列措施后降低无组织粉尘量。粉状原料入筒库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距地面22m高的排气口排放,原料下料及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距地面15m高的排气口排放,项目混凝土生产线及其顶部除尘装置均设置在密闭式钢结构厂房(高24m)内。处理后粉尘排放浓度均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2特别排放限值(10mg/m3)要求。经估算,项目无须设置大气防护距离,应以生产区为执行边界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现阶段项目生产区卫生防护距离内有居民住所1户,现已租给企业。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加强厂区绿化,可以做到厂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方必须按要求分类设置生产固体废弃物存放点,项目清洗废水经砂石分离及沉淀池处理后产生的砂石及沉渣和除尘器收集的粉料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外运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