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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第二批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在株洲个别谈话计划47人

文章来源:株洲市环保发布时间:2018-07-31访问次数:打印
 7月26日,湖南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开展对株洲市级相关领导的个别谈话。本次个别谈话计划47人,对象包括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四大家”领导10人,株洲市人民政府相关组成部门负责人19人,有关县(市) 区主要负责人18人。截止7月27日已开展谈话39人。

 督察组谈话主要内容包括株洲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共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当前株洲市环境保护面临哪些突出矛盾、问题、产生原因,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具体落实措施及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交办信访案件整改情况等。

 省环保督察组进驻株洲以来,已全面开展工作,目前已调阅45册相关的资料。开通信访电话2天以来,已接到信访电话99件,认定有效投诉62次,转办信访问题62件,主要涉及水环境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噪声污染等类别。
 7月28日,省级环境保护督察第二督察组组织株洲市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市县两级环保部门负责人座谈,深入了解株洲市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来自株洲市各行各业的十多位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围绕对市委市政府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评价、人大和政协在监督政府环境保护的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涉及环境保护的议案和提案办理情况等方面积极发言,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发言中,株洲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湘江保护和治理、清水塘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环保监管执法、基层环保能力建设、全民环保意识提升等问题表示关切。

 在与株洲市环保系统的座谈会上,市环保局班子成员、市环保局各科室、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县市区环保局主要负责人,介绍中央、省安排部署的环保工作推进情况、本辖区在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工作难点;评价市委、市政府和各相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本单位履行统一监督管理职责情况及存在问题,对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与会人员表示,近年来,株洲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采取了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各职能部门也都尽力履行各自的环保职责,株洲市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面对环境保护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株洲市要进一步加大环保工作力度、增加环保目标责任考核权重、加大环保资金投入,提升环保监管执法能力。

 省环保督察组对株洲市在环保工作中取得的成绩表示认可,要求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此次环保督察为契机,勇于担当,切实督促党委政府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扎实有效地做好环境保护各项工作。

 同时,督察组要求株洲市环保系统工作人员,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勇于承担环境保护的责任;抓住机遇,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坚持不懈、持续努力,以久久为功的决心,为建设美丽中国、美丽株洲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