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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通报一批典型案例后推动整改高潮(一)

文章来源: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时间:2018-11-23访问次数:打印
  本月中旬以来,湖南省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综合协调联络组通报6批次13个环境违法典型案例。案例公布后,在全省引起强烈反响,形成了一定的舆论氛围;典型案例所涉地方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行立改,边督边改,推进了群众反映突出环境问题的解决。 
 
楚天钡业扬尘扰民 5人被诫勉谈话 
 典型案例通报后,石门县迅速开展现场核查,针对核查发现的问题,各相关部门当即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等文书,责令其迅速整改。
 对照整改要求,湖南楚天钡业有限公司已完成废土清运,对超越征用红线的250平方米林地进行了复绿;对所有露天堆放的原矿及建筑砂石已用抑尘网进行覆盖;河道垫(泥)土便道已清理完毕;该矿还聘请专业机构对安全隐患进行安全检查、评估,开展全面的矿山安全体检。石门县太平镇政府对震感强烈的3栋(4户)房屋进行搬迁,现已有2栋(3户)签订搬迁协议,另外1栋(1户)正在进行最后协商。
 针对湖南楚天钡业有限公司日常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当地纪律监察部门实施了相应问责,石门县太平镇分管企业的班子成员、镇企业站长、环保站长、林业站长和茶园村村主任被诫勉谈话。 
 
云峰水泥噪声扰民被责令停产整改  
 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邵阳云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信访件,特别是我省作为典型案例通报后,邵阳市政府成立以大祥区区委书记为组长的邵阳云峰水泥环保问题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迅速赶赴云峰水泥所在的大祥区雨溪镇联合开展案件查办工作。
 邵阳市环保局随后对该公司下达《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针对邵阳云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的厂界噪声超标问题,该市已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邵阳云峰水泥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安置工作,制定了搬迁工作计划和搬迁补偿安置方案,以确保在2019年10月31日前完成所有搬迁户的拆迁安置工作。
 针对该公司生态环境问题存在的监管不力问题,当地纪律监察部门已对大祥区国土分局、规划分局、雨溪街道及雨溪社区等12名相关人员进行立案处理。
 
沅陵华益水泥厂扬尘污染经整改已达标 
 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反映沅陵县凉水井镇华益水泥厂采矿区扬尘污染等问题,特别是我省作为典型案例通报后,怀化市和沅陵县两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有关部门进行了调查处理。
 针对华益水泥厂采矿区存在的破碎过程中收尘不彻底,存在粉尘有“跑、冒、滴、漏”现象和部分原材料露天堆放等问题,沅陵县环保局责令该企业立即停产整改,加强厂区的抑尘工作,强化环保设施的维护工作,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按要求进棚堆放原材料。整改后监测数据显示,噪声、粉尘已符合国家标准。
 沅陵县政府还举一反三,下达《关于关闭退出沅陵县华益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凉水井石灰岩采石场等6家非煤矿山的决定》,对经多年开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凉水井石灰岩采石场予以关闭退出,并要求相关单位就该矿山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加强规范管理,按要求序时推进,在2019年2月5日前完成整个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