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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仅益阳市上半年水环境质量达标滞后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18-08-24访问次数:打印
生态环境部公布2018年上半年水环境质量达标滞后城市名单,其中湖南省仅益阳市达标滞后。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数据,2018年上半年,共有39个及以上地级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滞后,完成年度目标任务难度较大。其中,达标滞后情况最突出的10个城市为鞍山、四平、盘锦、保定、长春、沈阳、大同、哈尔滨、昆明、齐齐哈尔。此外,齐齐哈尔、唐山、沧州、七台河、通辽、德阳、黔东南、玉溪等8个市(州)因第二季度水质变差加入名单。

水环境质量城市图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02)适用于我国江、河、湖泊、水库等具有使用功能的地面水水域。根据地面水水域使用目的和保护目标,可将我国地面水划为五类:I类 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II类 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贵鱼类保护区、鱼虾产卵场等。 III类 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一般鱼类保护区及游泳区。 IV类 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V类 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本次湖南省益阳超标范围为国控断面总数4个,劣V类且超标断面数1个,超标断面数2个,劣V类断面数1个,说明益阳在水环境保护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包含以下几方面:

部分地区环境基础设施薄弱,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滞后,存在城市生活污水未经收集处理直排入河的情况。如广东省茅洲河沿线污水未完全收集,造成共和村断面水质长期为劣Ⅴ类。部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存在超标问题,部分湖库总磷超标问题未得到有效改善。农业面源污染未得到有效控制,畜禽养殖污染、开放水域围网养殖等问题突出。部分地区生态破坏的情况依旧突出,城市过度开发、侵占生态空间的现象未有明显改善。

益阳水体治理

去年7月,益阳市制定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环保、水务、公安等12个部门对资江饮用水源保护区开展了地毯式执法检查,共排查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11个,其中排污口4个、工业企业4家、医院1家、畜禽养殖场1家、基础设施1个。以河长制为抓手,积极推进洞庭湖、大通湖、三仙湖、后江湖、志溪河水环境治理。以“水十条”为引领,科学谋划水环境保护,加强洞庭湖环境整治和良好湖泊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