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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发布:消耗臭氧层物质执法专项行动启动 地方自查与部级巡查相结合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18-08-01访问次数:打印
      7月28日,生态环境部在京组织召开消耗臭氧层物质执法专项行动启动及培训会,部署消耗臭氧层物质执法专项行动,并对重点行业执法检查要点进行培训。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省级环保部门执法及监测工作负责人参加会议。
      据介绍,此次消耗臭氧层物质执法专项行动将对全国重点行业企业组织全面排查。采取地方自查与部级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在地方自行排查的基础上,生态环境部将抽调全国环境执法人员开展交叉检查,核查各地自查及问题整改情况。对重点问题要跟踪督办,发现一起,严查一起。
      对检查中发现含有ODS物质的原料,生态环境部将追踪原料来源线索,进行综合梳理,锁定ODS物质非法生产企业。对涉及跨省的问题线索,将统一协调移交相关省份联合查办。对涉嫌生产、销售ODS物质的企业(个人),将进行严肃查处。

扩展阅读:
      消耗臭氧层物质是什么?
      工业生产和使用的氯氟碳化合物、哈龙等物质,当它们被释放到大气并上升到平流层后,受到紫外线的照射,分解出 Cl· 自由基或 Br· 自由基,这些自由基很快地与臭氧进行连锁反应,使臭氧层被破坏。这些破坏大气臭氧层的物质被称为“消耗臭氧层物质”,英文名称为 Ozone-Depleting Substances,简称 ODS。科学家用臭氧消耗潜势来衡量消耗臭氧层物质对大气臭氧的破坏能力。《蒙特利尔议定书》列出了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名称以及它们的臭氧消耗潜势。我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表明了国家拟逐步减少并最终停止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全文:http://www.hnhbgj.com/alaw/3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