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环保头条

厉兵秣马 分秒必争 我省加速推进“千吨万人”水源地排查整治工作

文章来源: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时间:2019-11-15访问次数:打印
   为进一步推动全省“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整治工作,提高环境问题排查工作质量,确保按照既定计划于年底前完成排查任务,省生态环境厅于 11 月 15 日组织召开全省“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整治培训会议。
   会议特邀请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专家及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就“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政策文件解读和答疑”“水源地执法APP使用”等内容进行了授课和讲解。
   根据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关于推进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生态环境部《关于请支持落实<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有关工作方案的函》有关“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 2019 年底前,各省(市)必须组织完成实际供水人口在 10000 人或日供水在 1000 吨以上农村水源地(简称“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的排查工作。同时,国家拟对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完成整治的问题开展“回头看”。
   据了解,11月30日前,我省应完成全省“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944个,截至10月底,已上报完成划定273个,已完成技术报告编制666处,目前各市州正在向省人民政府请示报批,问题排查工作正在开展。
   在会上,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和环境监察局对下一步“千吨万人”水源地排查及“回头看”有关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
   根据要求,我省“千吨万人”水源地排查工作第一阶段,各市州应于11 月 25 日前排查确认纳入本次排查整治范围的水源地名单,并组织完成名单内 50% 以上水源地保护区排查工作;第二阶段,各市州应于12 月 25 日前组织完成名单内余下水源地保护区的排查工作。各市州于11 月底前组织完成辖区内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回头看”工作。
   各市州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整治有关人员共计150余人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