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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举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培训班

文章来源: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时间:2019-11-14访问次数:打印
   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和督察工作安排,为提高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水平,提升主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2019年11月12-13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在长沙举办一期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培训班。省生态环境厅总工程师张在峰出席开班式并讲话,省生态环境厅督察专员和督察办、督察二处主要负责人参加开班式。

   张在峰在指出,要切实提高站位,努力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政治责任。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迎来了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机遇,展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前景,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队伍的一员,必须积极响应,切实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勇于担当、攻坚克难,带头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推动中央和省委有关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张在峰强调,要切实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培训的重要意义。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党中央赋予我们的重大政治任务。一方面,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十分艰巨,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任务十分繁重;另一方面,督察能力建设尚在起步阶段,工作制度机制还不健全。这些都迫切需要我们用新的知识、新的思路、新的方法来解决,需要从学习培训汲取营养和动力。希望大家提高政治站位,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积极配合,通过培训学有所获、学有所得,达到提高认识、增强能力、改进作风、早见成效的目的,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信心和决心。

   张在峰指出,要坚持学以致用,以培训成效促进当前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此次参训人员是推进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整改工作的主力军,希望大家带着责任和压力学习,带着问题和思考学, 把学习的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措施、创新工作的本领,运用到推动当地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践中,扎实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加快做好已完成问题的整改销号,做好环保督察整改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环保督察工作长效机制。

   培训期间,省生态环境厅邀请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曹跃霆同志解读《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邀请华南局丁利军同志介绍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现场检查、证据固定、典型案件发现等工作;督察专员张志光同志就生态环境保护日常督察有关程序及要求进行介绍,督察办负责同志就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及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进行解读;永州市、益阳市分别就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指出问题整改经验做法进行典型经验介绍;安排开发公司技术负责人就“互联网+督察”信息平台使用进行培训和演示;组织对近期拟出台的省级督察制度进行了讨论。

   各市州生态环境局分管督察工作的局领导、督察整改对口业务科室负责人及业务骨干、有关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人参加了此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