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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记者问】新中国成立以来,我省是如何保护土壤环境的?

文章来源: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时间:2019-09-25访问次数:打印
   9月24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湖南省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十场,省生态环境厅在会上发布了新中国成立70年来全省生态环境改革发展成就,并就媒体记者的提问进行了回答。 
 就中国日报记者提出“新中国成立以来,我省是如何保护土壤环境?”的问题,省生态环境厅副巡视员向建福这样回答: 
 湖南是“有色金属之乡”和农业大省,历史遗留的土壤重金属污染整治任务繁重,我省把土壤环境质量作为“米袋子”和“菜篮子”的关键要素,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国民经济“六五”、“七五”期间,我省积极进行土壤环境背景值、土壤环境容量等研究,积累了土壤环境背景含量的宝贵数据,在此基础上,我省认真组织了土壤污染源和农用地详查。近年来,我省直面土壤环境质量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思想引领、切实提高认识。近年来,我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土十条》《土壤污染防治法》,充分认识土壤环境质量对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群众生活健康的重大影响,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尤其是土壤污染防治的政治责任。省委书记亲自抓以重金属及土壤污染治理为重点的湘江保护和治理“一号重点工程”。省长亲自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指挥以土壤污染防治等为重点的环境治理工作。
 二是狠抓机遇,完善机制体制。我省把实施“省一号重点工程”作为清还旧账、解决历史环境问题的重大机遇,把三十六湾、水口山、清水塘、锡矿山和竹埠港重点工业区域土壤环境污染治理纳入“一号重点工程”重要内容,并带动其他矿山和污染农田治理,坚持“久久为功”“一任接着一任干”,坚持山水林田湖系统工程思维,治理和解决了一大批历史遗留的土壤环境污染,消除一大批重大土壤环境污染隐患。以此为引擎,实施全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重点区域整治重大工程,起草《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发布重金属污染场地土壤修复地方性标准、制定土壤省土壤污染防治项目管理规程;将土壤污染防治纳入市州政府绩效考核、市州环保局重点工作年度考核内容。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施策。聚焦问题,对土壤污染严重的常德石门雄黄矿区、矿山环境污染的花垣县等地区实施整治;关注重点,建立883个涉重金属行业企业的全口径统计清单、1325家企业的涉镉污染源排查清单和365家企业的整治清单;严格准入,建立疑似污染地块地块名单和污染地块名录,即将发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治理名录;强化管理,动态更新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先行先试,在常德成为全国六个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之一的基础上,将湘潭、衡阳、郴州、娄底4个市列为省级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开展试点工作。2018年我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积新增100万亩,完成1.1万个行政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占总任务数的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