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特种金属粉末实验室、工程塑料加工应用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的公示
- 所在地区:长沙
项目名称 | 湖南航天磁电有限责任公司特种金属粉末实验室、工程塑料加工应用实验室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望城经开区金星北路1106号湖南磁电2#厂房内 |
建设单位 | 湖南航天磁电有限责任公司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中南金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航天磁电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800万元利用现有空置2#厂房900m2进行特种金属粉末实验室、工程塑料加工应用实验室项目建设,本项目预计于2019年2月投产。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实验室产生有机废气经通风橱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置后达标排放;金属尘经设备自带的收尘措施及过滤措施处理后,可达标排放,对外环境影响较小。因此,项目运营期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生活污水等污水产生排放量约为0.4m3/d(100m3/a),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望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最终尾水经沩水排入湘江。因此,项目废水均能达标排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实验仪器运行产生的固定源噪声,经传播距离空气吸收的衰减和墙体的阻隔后的噪声大大降低,同时经对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噪声能够达标排放,基本不会对周围环境保护目标产生影响。因此,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一般工业固废能由厂家回收利用的均交由厂家综合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送与环卫部门集中处置;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安全暂存,定期交由厂家回收利用或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送与环卫部门集中处置。因此,运营期产生固废均能合理处置,对外环境的影响很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 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1-88056517 通讯地址:望城经开区同心路1号望城经开区管委会办公楼二楼产业发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