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川新型材料制造(长沙)有限公司汽车用隔热产品、汽车消音器用玻璃纤维产品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 所在地区:长沙
- 编制机构:市环境保护局
中川新型材料制造(长沙)有限公司汽车用隔热产品、汽车消音器用玻璃纤维产品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项目概要
中川新型材料制造(长沙)有限公司厂区位于浏阳高新区永镇路1号,总用地面积13340m2,总建筑面积8718m2。根据企业发展规划,拟在现有厂房内进行汽车用隔热产品和汽车消音器用玻璃纤维产品生产线的建设,拟建工程总投资约800万元,预计年产燃料箱隔热罩24万件、汽车消音器用玻璃纤维产品120万件。
二、项目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次扩建工程依托厂区已有生产车间内进行生产线的扩建,不新增员工,生产过程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无工艺性废水产生,因此扩建工程无新增废水外排,对周围水体环境基本无影响。
(2)废气污染治理措施及影响分析
拟建项目生产过程有机废气产生量小,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收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外排,符合参照标准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中“塑料制品制造行业”最高允许排放浓度50mg/m3和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5kg/h的要求;玻璃纤维裁断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外排,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烘干炉均采用洁净能源天然气做为燃料,烟气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外排,外排污染物中SO2和NOx的排放浓度均小于《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经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小。
(3)噪声治理措施和影响分析
本项目工程噪声源主要为车间各主要工艺设备运行噪音,产生噪声值约为75~85dB(A),项目在生产中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次扩建工程不新增员工,拟建项目产生的废物主要为生产固废,主要为原辅料废包装材料、边角废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以及有机废气处理装置更换产生的废活性炭。项目产生的原材料废包装、边角废料等均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厂区分类收集后交由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回收。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有机废气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厂区暂存后委托危废处理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本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处置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一般工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对厂区及周边环境污染较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评价结论:本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要求,在建设方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能够做到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项目在原有厂区扩建是可行的。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参与采用向公众公示相关信息后,收集公众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形式,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直接到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反映或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供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及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如有需要,您可以向评价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全文信息。
五、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川新型材料制造(长沙)有限公司
地 址:浏阳高新区永镇路1号
联 系 人:程总
联系电话:13932684141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常德市双赢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常德市武陵区永安街道办事处高坪头社区洞庭大道68号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0731-83615720
电子邮箱:130988099@qq.com
发布单位:中川新型材料制造(长沙)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