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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浏阳市大丰斋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加工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前公示

文章来源:环保分局发布时间:2018-12-06 18:42:02访问次数:打印
  • 所在地区:长沙
  • 编制机构:环保分局
关于浏阳市大丰斋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加工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前公示

项目名称

浏阳市大丰斋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加工厂项目

建设地点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平路95号

建设单位

浏阳市大丰斋食品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长沙市玺成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浏阳市大丰斋食品有限公司在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建年产1000吨速冻米面制品项目项目占地面积20亩,建筑面积为3000m2项目建成后,年加工馒头500吨、包子500吨年产值300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水环境影响:

(1)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再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外排至捞刀河。

(2)生产废水

生产废水主要为原料清洗废水以及地面设备清洗废水

生产废水经车间沉淀池预处理后再排入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准后外排至捞刀河。
大气环境影响

和面工序中将面粉向搅拌机中倾倒时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由于产生量较小,无组织排放且仅是倾倒时会产生粉尘(搅拌时候和面机密封),难以集中收集排放项目车间均配备微正压净化通风系统,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较大的影响
声环境影响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和面机、切菜机、绞肉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为了尽量减少项目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使项目的厂界噪声达到所在区域的环境标准要求应采取治理措施,具体如下:

(1)购买环保低噪声设备并且加强设备日常维护与保养;适当对高噪声的生产设备采用减振装置或消声器对设备进行减振消声处理

(2)生产时门窗紧闭通过强制机械排风来加强车间通风换气,以减少噪声外传

(5)控制车辆噪声源强降低车辆行驶噪声,运输车辆应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定期检修,并根据实际情况安装排气消声器

在采取以上措施后预计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选菜残料及不合格产品(含变质产品)可外卖给饲料厂处理;包装废料集中收集后外售通过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很小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18年2月6日—2018年2月12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1—83280991
通讯地址: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宁路9号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大厅环保窗口,邮编:41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