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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谷英镇大明山村瓦窑坡竹子初加工场(征求意见稿)公示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5-06-06 10:14:27访问次数:打印
  • 建设单位:岳阳县张谷英镇大明山村集体经济合作社
  • 所在地区:岳阳
张谷英镇大明山村瓦窑坡竹子初加工场(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规定,我单位《张谷英镇大明山村瓦窑坡竹子初加工场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将工程相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示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张谷英镇大明山村瓦窑坡竹子初加工场
工程地址:岳阳县张谷英镇大明山村,厂址中心经纬度坐标E113°35′53.270″、N28°59′34.279″(E113.598130°、N28.992855)
工程内容:建设一栋生产厂房及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利用周边大小竹制品企业、个体竹制品加工户产生的的废竹料、竹屑,加工生产成竹炭,年产3000吨环保竹炭。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岳阳县张谷英镇大明山村集体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刘副盛(18075721980)
三、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的名称:湖南广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电话:13327206731   电子邮箱:498914690@qq.com
四、征求意见稿链接获取的方式和途径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dEuWd9D7Z8Z8alDmwIsr0A?pwd=avg6 提取码:avg6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请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以及关注该工程的单位、个人或组织。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普通邮件的方式以及直接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从公示起10个工作日。
岳阳县张谷英镇大明山村集体经济合作社
2025/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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