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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环保能源(张家界)有限公司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

文章来源: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5-04-30 14:33:15访问次数:打印
  • 建设单位:光大环保能源(张家界)有限公司
  • 所在地区:张家界
  • 公示时间: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
  • 编制机构: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
光大环保能源(张家界)有限公司
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光大环保能源(张家界)有限公司委托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开展光大环保能源(张家界)有限公司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的有关规定,我公司现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nLY9Zq2Bks93ldqlLcipXQ?pwd=6Mg9    
提取码:6Mg9,亦可前往光大环保能源(张家界)有限公司查阅纸质版报告书。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本项目周边的村镇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三、征求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dk745e_fwJD0FW1rnVZiww?pwd=pADx   
提取码:pADx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采取信件、传真等书面方式或电子邮件形式表达自己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即日起至10个工作日止。
六、项目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光大环保能源(张家界)有限公司 
联系人:向工            联系电话:13886328062
 
                                    光大环保能源(张家界)有限公司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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