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雨花区国合汽车维修服务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
- 所在地区:长沙
- 编制机构:长沙市雨花经济开发区
项目名称:长沙市雨花区国合汽车维修服务部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雨花区黄谷路158号后门面
建设单位:长沙市雨花区国合汽车维修服务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南英怀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长沙市雨花区国合汽车维修服务部建设项目位于长沙雨花经开区黄谷路158号后门面,项目租赁原和谐汽车维修服务部,租赁其原有1栋1层主体建筑等相关配套设施,对原和谐汽车维修服务部的装修进行拆除、重新装修后营业,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100m2,总建筑面积约1100平方米,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万元。本项目以汽车的维修、保养、清洗。年维修、保养车辆1200台次,年清洗车辆1500台次。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营运期产生的洗车废水、打磨后冲洗废水及地面清洗废水、食堂废水须经隔油沉淀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化粪池处理通过市政管网进入雨花污水处理厂,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
(二)项目只允许使用清洁燃料(油、电、气等)。项目喷漆工艺必须在密闭车间内进行,封闭一切不必要的开口,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烟气和粉尘要集中收集处理;项目喷漆采用环保型原辅料,使用国家环保部推荐使用的先进治理工艺,从源头控制挥发性有机废气的产生和无组织排放,经治理后的有机废气物(苯系物、非甲烷总烃、VOCs)执行湖南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
(三)项目营运期要合理安排生产时间,严禁在午休及晚上22:00至凌晨6:00进行产生高噪声的作业。项目配套的动力设备(打磨机、空压机、风机等)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场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临黄谷路一侧执行4类标准。
(四)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进行建设,产生的漆渣、废遮蔽纸、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机油、废刹车油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分类存放,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废蓄电池、废电池须集中收集,单独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不得进行现场拆卸;废金属、废橡胶部件、废旧轮胎等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及时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1-85079658
通讯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比亚迪路与振华路交汇处西北角康庭园1栋1楼北厅
邮 编:410007
长沙雨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11月12号
相关附件下载:http://www.hnhky.gov.cn/xxgk/xxgkml/tzgg/201811/P020181113544516806127.pdf
建设地点:雨花区黄谷路158号后门面
建设单位:长沙市雨花区国合汽车维修服务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南英怀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长沙市雨花区国合汽车维修服务部建设项目位于长沙雨花经开区黄谷路158号后门面,项目租赁原和谐汽车维修服务部,租赁其原有1栋1层主体建筑等相关配套设施,对原和谐汽车维修服务部的装修进行拆除、重新装修后营业,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100m2,总建筑面积约1100平方米,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万元。本项目以汽车的维修、保养、清洗。年维修、保养车辆1200台次,年清洗车辆1500台次。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营运期产生的洗车废水、打磨后冲洗废水及地面清洗废水、食堂废水须经隔油沉淀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化粪池处理通过市政管网进入雨花污水处理厂,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
(二)项目只允许使用清洁燃料(油、电、气等)。项目喷漆工艺必须在密闭车间内进行,封闭一切不必要的开口,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烟气和粉尘要集中收集处理;项目喷漆采用环保型原辅料,使用国家环保部推荐使用的先进治理工艺,从源头控制挥发性有机废气的产生和无组织排放,经治理后的有机废气物(苯系物、非甲烷总烃、VOCs)执行湖南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
(三)项目营运期要合理安排生产时间,严禁在午休及晚上22:00至凌晨6:00进行产生高噪声的作业。项目配套的动力设备(打磨机、空压机、风机等)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场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临黄谷路一侧执行4类标准。
(四)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进行建设,产生的漆渣、废遮蔽纸、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机油、废刹车油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分类存放,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废蓄电池、废电池须集中收集,单独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不得进行现场拆卸;废金属、废橡胶部件、废旧轮胎等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及时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1-85079658
通讯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比亚迪路与振华路交汇处西北角康庭园1栋1楼北厅
邮 编:410007
长沙雨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11月12号
相关附件下载:http://www.hnhky.gov.cn/xxgk/xxgkml/tzgg/201811/P02018111354451680612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