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环境影响评价 > 环评公示

长沙吉丰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存栏30万羽蛋鸡养殖场建设项目

文章来源:湖南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4-04-17 15:42:37访问次数:打印
  • 建设单位:长沙吉丰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所在地区:长沙
  • 公示时间:10天
  • 编制机构:湖南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长沙吉丰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存栏30万羽蛋鸡养殖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中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以下统称网络平台),2024年4月17 日公开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存栏30万羽蛋鸡养殖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长沙吉丰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长沙县路口镇荆华村坳上组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占地11550平方米,拟建设存栏30万羽蛋鸡养鸡舍,同时配套有供水、供电、排水、环保、员工生活办公等附属设施。。
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长沙吉丰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县路口镇荆华村金华组347号
联系人:姜国新  联系电话:15874043511
三、环评编制单位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湖南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火星街道纬一路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新1栋2楼206房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731-82835261
四、公众意见表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向上述公示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及方式
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至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填写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其环保主管部门提交公众意见表,也可直接交至建设单位。
 
下一条: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