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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加工600吨食用槟榔建设项目

文章来源:环境保护局发布时间:2018-11-24 09:16:31访问次数:打印
  • 所在地区:长沙
  • 编制机构:环境保护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年加工600吨食用槟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现就 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52379718
        联系地址:湘潭市建设中路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加工600吨食用槟榔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湘潭市高新区双马街道高新路湖南京湘能源节能科技园8栋
建设单位 湖南正和兴食品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湘潭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项目概况 湖南正和兴食品有限公司投资5000万元,选址于湖南省湘潭市高新区双马街道高新路湖南京湘能源节能科技园8栋建设年加工600吨食用槟榔建设项目。项目买卖和租赁湖南京湘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的厂房进行建设,厂房主要设生产车间、烘干房、办公室、仓库、污水处理站等。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包括槟榔原果、阿斯巴甜、甜蜜素、食用香料、食用植物油、饴糖、食用明胶、食品级碳酸钠、食品级氢氧化钙等;主要设备包括发籽罐、烘干设备、压籽机、切籽台、去核台、点卤台、电磁炉、包装台、连续封口机、风淋门、晾片架等;主要生产工艺为:槟榔干果、分选、高温清洗、发籽、烘干、压籽、选籽、滚胶、切籽、去核、点卤、晾片、包装等。项目预计于2018年12月建成投入生产。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规范建设废水处理站。生产废水经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站采用“格栅+综合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中沉池+混凝絮凝池+二沉池”处理,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达到河东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后经园区污水管网纳入湘潭市河东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厂区供热由湖南欣弘能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不另设锅炉。生产过程中车间须处于封闭状态,工艺废气经密闭负压式收集后采用“喷淋塔+UV光解+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VOCs达到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中相关标准要求、恶臭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相关标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对废水处理站进行封闭,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恶臭经收集处理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相关标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须满足相应标准要求。加强管理,减少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组织废气产生,无组织排放废气中的VOCs须满足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5中其他行业VOCs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恶臭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要求。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所有生产设备必须安装在车间内,风机、发籽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将音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后排放。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槟榔蒂、槟榔核、原料外包装等为一般工业固废,经分类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废阴极射线管等属于危险废物,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等相关规定要求进行收集和贮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须按照规范要求建设,做好防渗防漏措施。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加强生产和环保管理,提高清洁生产水平,设置专职环保管理人员,注意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制定相关规章制度,确保各项环保设施稳定运行。建设事故应急设施,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风险事故应急处理机制,避免风险事故的发生,减缓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该项目为报告表类项目,未进行公众参与调查.项目审批受理前,建设方对环评文件全本进行了自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