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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丰斋食品有限公司年产280吨速冻食品建设项目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3-12-06 09:44:10访问次数:打印
  • 建设单位:湖南大丰斋食品有限公司
  • 所在地区:长沙

湖南大丰斋食品有限公司年产280吨速冻食品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湖南大丰斋食品有限公司年产280吨速冻食品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湖南大丰斋食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古港镇湖南加盛安全食品产业中心H栋303、304、305、306、309、310、311、312号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湖南大丰斋食品有限公司拟投资200万元,选址于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古港镇湖南加盛安全食品产业中心H栋303、304、305、306、309、310、311、312号,租赁厂房生产项目建筑面积4891.45㎡,年生产包子80吨、馒头180吨、烧麦20吨。 
项目主要产生污染物
水污染物:生活污水、生产废水;
大气污染物:油烟废气、生产异味、和面粉尘;
噪声污染:设备噪声;
固体废弃物:不合格产品、抽检废品、废原材料、废包装材料、员工生活垃圾、隔油隔渣池废渣、废油废油脂、废培养基等。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1)空气环境质量影响
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油烟废气、生产异味、和面粉尘;油烟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然后由引风机引到油烟净化装置进行处理,再通过标准厂房预留的油烟管道排放。生产异味、和面粉尘经车间换气系统处理。
(2)水环境质量影响
本项目所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生产废水经隔油隔渣池初步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然后一并通过废水收集管网进入加盛产业中心污水处理站处理,再排入浏阳市火把岭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3)声环境质量影响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降噪等措施。经过设备消声、减声和围墙隔声、距离衰减后,项目场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影响
本项目固废主要是生活垃圾、一般固废;不合格产品、抽检废品、废原材料定点收集暂存,交由园区配套餐厨垃圾处置单位处理。废弃包装材料送废品回收公司回收利用。隔油隔渣池废渣定期清捞后交由园区配套餐厨垃圾处置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油及废油脂交由园区配套餐厨垃圾处置单位处理。废培养基采用121℃高压灭菌至少30min,然后将处理物倒入特殊标识的垃圾袋内,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各项固体废物经采取相应措施后均能得到妥善的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环境影响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基本符合规划要求,通过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对环境污染贡献值小,对环境影响小;基本能满足清洁生产的要求;项目周边群众均支持本项目建设。因此,本项目在认真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环保治理措施后,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合理可行。
五、建设项目单位环评单位
建设单位:湖南大丰斋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先生
  话:13875942876
环评单位中皓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联系人:甘先生
  话:13974957519
公示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规定,对该项目建设予以公示。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现状、内容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公告之日10个工作日内,电话、书面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如有需要,您可以向评价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全文信息。
 
 
 
发布单位:湖南大丰斋食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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