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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福区黄兴北路棚户区改造S10-1、S10-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第一阶段)

文章来源:湖南蓝绿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3-10-31 08:55:48访问次数:打印
  • 建设单位:长沙市新河三角洲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所在地区:长沙
  • 公示时间:20
  • 编制机构:湖南蓝绿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开福区黄兴北路棚户区改造S10-1、S10-2地块(以下简称“本地块”)位于开福区湘江中路东侧,湘雅路南侧,黄兴北路西侧,晴佳巷北侧,地块中心坐标为经度:112.97600°,纬度:28.21273°,本地块总面积61412.66m2,本地块划拨前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主要用途为中学、道路及宅基地,2010年9月、2013年5月与2016年3月,本地块及相邻区域由长沙市国土资源局多次划拨给长沙市新河三角洲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规划用途为商业和住宅。

由于本地块变更为住宅用地,属于建设用地土壤环境中的一类用地,其土壤环境要求较为严格,为避免出现土壤污染影响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部令第 42 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 )的相关要求,需对开福区黄兴北路棚户区改造S10-1、S10-2地块的土壤环境污染状况开展调查,以明确地块污染情况。

长沙市新河三角洲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湖南蓝绿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根据国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相关技术导则及规范的要求,公司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成立课题组,开展了场地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等工作,查明了场地及其周边历史发展沿革,分析确认了场地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污染源情况,最后编制完成了《开福区黄兴北路棚户区改造S10-1、S10-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第一阶段)》,以为后续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和依据。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查阅历史资料可知,地块划拨前原为建设用地,主要用途为宅基地、学校及道路。地块历史上未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使用及处置,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无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不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相邻地块历史上主要为道路、学校、宅基地,经分析,周围区域地块不会对本地块产生污染迁移影响。

综上所述,本地块内及周围区域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报告认为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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