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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吨/年ODA单体及300吨/年PI材料的生产及中试建设项目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3-05-22 08:33:55访问次数:打印
  • 建设单位:湖南贝泓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所在地区:郴州
湖南贝泓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00吨/年ODA单体及300吨/年PI材料的生产及中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 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将“2000吨/年ODA单体及300吨/年PI材料的生产及中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如下: 
一、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bkdxtfg-Jd4h_d2Ixx8HXA
提取码:02ki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可以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向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申请查阅纸质报告书。 
建设单位名称:湖南贝泓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庞总 13509845296
编制单位名称: 湖南中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周工 18163694082/461259671@qq.com 
联系地址: 湖南贝泓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郴州市宜章县氟化学循环产业开发区内)/湖南中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长沙市岳麓区溁左路中南大学科技园(研发)总部6栋201号)
二、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2000吨/年ODA单体及300吨/年PI材料的生产及中试建设项目周边居民及相关单位 
三、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四、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您可通过第三条提供的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联系地址见第一条)。亦可来电或预约上门交谈(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即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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