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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山县欣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矿物油收集、储存及转运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文章来源:衡阳市环保局发布时间:2018-11-13 17:55:53访问次数:打印
  • 所在地区:长沙
  • 编制机构:衡阳市环保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废矿物油收集、储存及转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2892887

联系地址:衡阳市蒸湘区常胜西路20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废矿物油收集、储存及转运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衡山县白果镇紫楼村新屋组 38 号
      建设单位:衡山县欣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卫市众旺达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租用紫楼村新屋组某处闲置库房及场地进行改造后用于废矿物油收集、储存及转运项目,经营规模为年周转废矿物油 2000 吨(含废油渣)。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境影响分析

(1)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仅对废矿物油进行储存,不在场地内对空油桶、油罐和运输车辆进行冲洗,储存过程中无废水产生。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初期雨水经收集后用于绿化用水。项目营运期间无废水排放,对周边水环境影响很小。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主要为储油罐大小呼吸废气、车辆运输产生的汽车尾气和扬尘等。根据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表明,正常情况下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浓度远小于标准值;根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结果,废气无组织排放在厂界外无超标点。在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要求设计建造储存设施和收集、运输、贮存废矿物油的情况下,本项目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不对回收的废矿物油进行处理加工,噪声源主要为装卸作业噪声、车辆运输噪声和输油泵、排风扇噪声。本项目经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并经一定距离衰减,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本项目作业或清洁产生的含油废抹布及手套,与生活垃圾一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储油罐清罐、检修产生的油泥及废油渣属于危险废物,密闭专桶收集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职工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暂存,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在采取上述处置措施后,本项目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