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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农产品包装制品生产及仓储物流项目

文章来源:惠州市锦湘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2-06-22 11:14:25访问次数:打印
  • 建设单位:湖南浩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所在地区:常德
  • 公示时间:2022.6.22
  • 编制机构:惠州市锦湘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石门农产品包装制品生产及仓储物流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

 

  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文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和国家、行业现行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已委托惠州市锦湘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相关规定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欢迎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项目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石门农产品包装制品生产及仓储物流项目

2.建设单位:湖南浩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石门县宝峰街道黄泥岗社区

4.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72001m2;建设年产800万个塑料筐生产线及配套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南浩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石门县宝峰街道黄泥岗社区

邮编:415300

联系人:陈总

联系电话:15873681588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评价机构:惠州市锦湘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13790759529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对项目环保问题感兴趣或有意见、建议的公众可下载并填写上述公众意见表或按上述联系方式(信函、电话、电子邮件)反映给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供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湖南浩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