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枨冲镇青草分散式处理设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网上公示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18-10-31 15:53:07访问次数:打印
  • 所在地区:长沙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枨冲镇青草分散式处理设施项目
建设单位:浏阳市枨冲镇人民政府
建设地点:浏阳市枨冲镇青草集镇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枨冲镇青草集镇污水处理厂区征地红线面积共计658m2(合约1.0亩),枨冲镇青草集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规模为:400m3/d;配套管网工程量为:接户支管8km,污水主管7km。
项目主要产生污染物
大气污染物:恶臭;
水污染物:生活污水;
噪声污染: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
固体废弃物:一般工业固废、员工生活垃圾。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质量影响
项目废气主要为恶臭,主要污染因子为H2S和NH3
项目所选把设备为一体化AAO装置,其中自带除臭单元,采用先进的除臭技术,将臭气集中至排气口,经过排口所在单元进行紫外线、臭氧等处理,最终臭气排放量较小,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质量影响
项目废水主要为枨冲镇青草集镇的生活污水。污水通过管网运送至枨冲镇青草污水处理厂,该项目污水处理规模为400m3/d,通过一体化AAO装置工艺处理后,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为CODcr :≤50mg/l;BOD5≤10mg/l;SS:≤10mg/l;NH3-N:≤5(8)mg/l;TN:≤15 mg/l;磷酸盐(以P计):≤0.5mg/l;粪大肠菌群数(个/L)≤10。达标后排水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质量影响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类泵、风机等。通过选择低噪声先进设备,高噪声设备设隔振基础或铺垫减振垫,加强厂区周边绿化等措施,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和污泥。员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污泥通过一体化AAO装置中污泥消减单元处理后,项目污泥产生量较小。未消减的污泥采用污泥池暂存,经重力浓缩后,底泥周期外运至镇头镇污水处理厂进行统一压榨。项目固体废物影响较小。
环境影响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基本符合规划要求,通过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对环境污染贡献值小,对环境影响小;基本能满足清洁生产的要求;项目周边群众均支持本项目建设。因此,本项目在认真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环保治理措施后,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合理可行。
五、建设项目单位环评单位
建设单位:浏阳市枨冲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金先生
  话:13469062594           
环评单位湖南道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甘先生
  话:13974957519
公示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规定,对该项目建设予以公示。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现状、内容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公告之日10个工作日内,电话、书面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如有需要,您可以向评价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全文信息。
 
 
 
发布单位:浏阳市枨冲镇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