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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县生活垃圾二期工程拟批复公示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18-09-04 16:30:02访问次数:打印
  • 所在地区:长沙

经审议,我厅拟批准《湘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长沙市万家丽中路三段118  邮编:410014 

 联系电话:0731-8569806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湘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 

建设地点 

在湘阴县石塘乡秃峰村(一期工程北侧) 

建设单位 

湘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湘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拟投资35000万元,在湘阴县石塘乡秃峰村(一期工程北侧),新建两台300t/d的机械炉排炉,配1台1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发电,日处理生活垃圾600t,年处理垃圾量为21.9万吨。建成后年发电量约为9070.4万kWh,年上网电量7437.4万kWh。(生活办公楼依托一期现有工程的,占地约1.65亩)项目新增用地59.76亩。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办环[2018]20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意见》(湘政发[2014]26号)及《湖南省湘阴县城总体规划》(2009-2030年)等要求,可有效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改善湘阴县的环境质量。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控制。焚烧烟气采用炉内SNCR脱硝+半干法旋转喷雾塔脱酸+干粉喷射+活性炭喷射吸附+袋式除尘处理;经处理后的烟气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485-2014)中相应限值要求分别经2根80M高的不锈钢单管集束型烟囱排放。严格控制炉内温度等燃烧工艺,确保炉内温度大于850℃,烟气停留不少于2S,加强二次供风控制等措施抑制二噁英的生成。焚烧炉炉内在线监测和各排气筒配套的在线监测系统必须与环保主管部门联网,在线监控数据采用公众易获取的方式公示。 

对垃圾运输、垃圾贮坑和垃圾焚烧系统以及渗滤液收集和处理系统产生恶臭的环节均配套封闭的负压抽风系统,将臭气抽入焚烧炉焚烧处置。焚烧炉停炉检修必须启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将恶臭气体进行吸附净化处理,确保恶臭不对周边居民造成不良影响。厂界恶臭污染物排放执行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新改扩建项目二级标准。 

 对石灰、活性炭及飞灰等物料采用封闭的储仓储存,并在仓顶设置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处理达标后排放。 

  

2.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系统,配套建设不小于200m3/d的渗滤液处理系统和50m3/d的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垃圾渗滤液经收集进厂区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标准后回用与冷却水系统;低浓度废水进入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标准后用于地面冲洗水和厂区绿化。规范化建设相应容积的事故池和渗滤液调节池。 

  

3、做好噪声污染控制工作。合理优化平面布局,优化设备选型。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音、吸声、减振和建设绿化带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做好固体废物分类管理工作。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工程固体废物管理措施。工程产生的炉渣外运综合利用;厂内生活垃圾、废水处理站污泥、垃圾贮坑除臭产生的废活性炭送焚烧炉焚烧处理;飞灰在厂内经鳌合稳定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要求后,用密闭运输车运送至填埋场分区填埋。产生的废机油和含油废物等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厂内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库,并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标志。 

5.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环境管理和设备、设施运行管理。柴油储罐区及氨水储罐区设置围堰并做好防渗防漏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对管理人员进行应急培训 并定期演练,确保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6.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期污染防治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期施工扬尘和噪声扰民;安全妥善处理(处置)施工期废水、生活垃圾及固体废弃物,防止其污染环境。 

7.工程营运投产,立即拆除一期工程生产装置,并安全妥善处置处理一期工程遗留的环境问题。本项目以生产区围墙为界,外延300m作为防护距离,当地规划部门要严格控制防护距离范围内的规划用地,禁止新建医院、学校以及集中居民区等环境敏感建筑物。加强厂区周边绿化美化,选择吸附能力强、抗污染的当地植物树种作为绿化隔离带,减少项目运行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8.认真落实环评报告书中各项污染防治、总量削减及清洁生产措施和要求。本工程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二氧化硫60.696t/a、氮氧化物188.7t/a,铅0.4456 t/a、镉0.04456t/a、汞0.009t/a,总量指标纳入当地环保部门总量控制管理。 

  

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参与采用张贴公告、电视播报、网站公示、发放调查表、召开公众参与座谈会等形式。发放并收回个人调查表格表157份、团体调查表18份,调查结果均无反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