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环境影响评价 > 环评公示

湖南嘉宇实业有限公司保利·大都汇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

文章来源:长沙市雨花区环境保护局发布时间:2018-06-07 11:30:40访问次数:打印
  • 公示时间:长沙市雨花区环境保护局
  • 编制机构:长沙市雨花区环境保护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保利·大都汇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18年5月18日至2018年5月25日(5个工作日)
1、项目名称:保利·大都汇二期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长沙市雨花区树木岭
3、建设单位:湖南嘉宇实业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5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80万元。占地面积为52410.32㎡,总建筑面积为246820.93㎡,建设8栋(34F)高层住宅,(其中1-2F为商业);6栋纯商业楼(1栋D11为单层商业,5栋D9、D10、D12、D13、D14为多层商业,D10栋2-3F为物管用房,D14栋2-4F为社区用房),地下1F为设备用房及车库,地下层为1层。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影响:项目营运期外排污水主要为餐饮废水和生活污水。餐饮含油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汇入长沙市花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大气环境影响: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停车场汽车尾气、油烟废气、燃料废气和恶臭。地下车库尾气采用机械排风装置强制换气,废气通过专用竖井引至屋顶排放;项目设计所用能源全部为电和天然气清洁能源。对垃圾收集点的垃圾日产日清,垃圾站拟设置于D4、D5栋之间的东南角,要求建设全封闭自动压缩式垃圾站,与周边建筑物的距离须满足《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恶臭气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 声环境影响: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项目地下车库排风系统通风,设置排风口,在排气口利用消声器消声。项目设备通过墙体隔声、设置减振基础及消声器后,确保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项目居民生活垃圾、商业垃圾应分类收集,可回收的垃圾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通过垃圾桶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7、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8、公众反馈意见通讯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机关大院2号楼政务大厅环保窗口
联系方式:0731-85880203
 
长沙市雨花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