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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宏源保温材料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网上公示

文章来源:环评公示发布时间:2018-07-26 14:05:33访问次数:打印
  • 所在地区:长沙
  • 编制机构:环评公示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浏阳市宏源保温材料厂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浏阳市宏源保温材料厂
建设地点:浏阳市集里宏源村吉安片油铺组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浏阳市宏源保温材料厂拟投资500万元在浏阳市集里宏源村吉安片油铺组建设泡沫塑料制造项目。总占地面积约4000m2,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加工区、仓库、锅炉房。预计年产泡沫板300t。

二、项目主要产生污染物
水污染物:生活污水;
大气污染物:非甲烷总烃;
噪声污染: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
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废包装袋、废活性炭、泡沫塑料边角料。

三、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1)空气环境质量影响
项目营运期生产过程中预发泡、成型、熟化工艺都会产生非甲烷总烃,通过对预发泡、成型设备设置收集管道,收集后经UV光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空外排,熟化有机废气通过在车间内配备排气扇,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预发泡及成型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能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规定新建企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熟化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控制限值要求,因此本项目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很小,能满足环保要求。
(2)水环境质量影响
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量较小,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和林地灌溉,因此对周围水环境影响很小。
(3)声环境质量影响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降噪等措施。厂界噪声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
本项目营运期固废主要是生活垃圾、废包装袋、泡沫塑料边角料、废活性炭。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泡沫塑料边角料、废包装袋交由废旧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利用,废活性炭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因此,本项目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基本符合规划要求,通过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对环境污染贡献值小,对环境影响小;基本能满足清洁生产的要求;项目周边群众均支持本项目建设。因此,本项目在认真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环保治理措施后,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合理可行。

五、建设项目单位、环评单位
建设单位:浏阳市宏源保温材料厂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3874939678 
环评单位:湖南道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甘先生
电 话:13974957519

六、公示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规定,对该项目建设予以公示。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现状、内容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公告之日10个工作日内,电话、书面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如有需要,您可以向评价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全文信息。

 
发布单位:浏阳市宏源保温材料厂
  2018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