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经开区化工集中区产业布局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参与公示
- 所在地区:长沙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进行宁乡经开区化工集中区产业布局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征求本项目公众意见,现将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欢迎有关单位或个人对本项目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一、规划范围
宁乡经开区化工集中区分为两个片区,分别位于宁乡经开区和宁乡高新区,规划总面积3.52平方公里。经开区片区位于高速公路以北,西至宁朱路、北至长兴路、东至永佳北路、南至高速辅道,规划面积2.44平方公里,高新区片区主要位于金洲镇,由金沙路、渝长厦高铁、历泉公路等道路围合而成,规划面积1.08平方公里。
二、功能定位
集中区功能定位:湖南省重要的新材料集聚发展基地;长株潭经济增长极;宁乡市化工产业的核心承载区。
集中区规划目标:近期建成长沙化工产业集中区前列,省内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具有新材料及保化品特色的、环境友好型的化工集中区;远期建成为湖南省环保科技、保健化妆品等产业核心区,中部地区具有重要地位的新材料及保化品产业化工集中区。
三、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严格执行产业准入,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的有效利用率;园区企业废水经预处理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废气主要来自企业生产废气,通过企业自建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达标外排;园区内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进行收集、运输、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加强循环回收利用,对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交由专业单位进行收集处置;企业生产噪声通过采取隔音、吸音、减振等措施;生态补偿措施通过经开区和周边地区的绿地建设,可补偿部分项目开发造成的生物量损失和净生产量损失,同时加强施工期的防护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减少水土流失。
四、评价结论
《宁乡经开区化工集中区产业布局规划》与《湖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湖南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等上层规划基本相协调,其规划范不涉及湖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其选址基本合理,产业定位基本合理,规划布局较合理,但尚需进一步优化。在做好相关规划的衔接情形下并落实报告中的规划调整要求及建议、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和管理体系,积极开展区域生态环境建设,做好区域污染治理,严格控制产业准入,区域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当地环境功能允许的范围内。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于即日起登陆访问国家级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nxdz.gov.cn)查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亦可前往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查阅纸质版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园区内以及园区外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登陆国家级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nxdz.gov.cn)可下载本项目公众意见表。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九、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宁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宁乡经开区和高新区
联系人:郁主任
联系电话:0731-88981005
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方式:付工/0731-88996225
联系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井莲路397号紫铭大厦1901-1910号
邮编:410004 邮箱:1710369688@qq.com
十一、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邮件等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反馈给建设单位。
一、规划范围
宁乡经开区化工集中区分为两个片区,分别位于宁乡经开区和宁乡高新区,规划总面积3.52平方公里。经开区片区位于高速公路以北,西至宁朱路、北至长兴路、东至永佳北路、南至高速辅道,规划面积2.44平方公里,高新区片区主要位于金洲镇,由金沙路、渝长厦高铁、历泉公路等道路围合而成,规划面积1.08平方公里。
二、功能定位
集中区功能定位:湖南省重要的新材料集聚发展基地;长株潭经济增长极;宁乡市化工产业的核心承载区。
集中区规划目标:近期建成长沙化工产业集中区前列,省内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具有新材料及保化品特色的、环境友好型的化工集中区;远期建成为湖南省环保科技、保健化妆品等产业核心区,中部地区具有重要地位的新材料及保化品产业化工集中区。
三、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严格执行产业准入,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的有效利用率;园区企业废水经预处理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废气主要来自企业生产废气,通过企业自建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达标外排;园区内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进行收集、运输、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加强循环回收利用,对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交由专业单位进行收集处置;企业生产噪声通过采取隔音、吸音、减振等措施;生态补偿措施通过经开区和周边地区的绿地建设,可补偿部分项目开发造成的生物量损失和净生产量损失,同时加强施工期的防护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减少水土流失。
四、评价结论
《宁乡经开区化工集中区产业布局规划》与《湖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湖南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等上层规划基本相协调,其规划范不涉及湖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其选址基本合理,产业定位基本合理,规划布局较合理,但尚需进一步优化。在做好相关规划的衔接情形下并落实报告中的规划调整要求及建议、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和管理体系,积极开展区域生态环境建设,做好区域污染治理,严格控制产业准入,区域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当地环境功能允许的范围内。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于即日起登陆访问国家级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nxdz.gov.cn)查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亦可前往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查阅纸质版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园区内以及园区外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登陆国家级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nxdz.gov.cn)可下载本项目公众意见表。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九、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宁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宁乡经开区和高新区
联系人:郁主任
联系电话:0731-88981005
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方式:付工/0731-88996225
联系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井莲路397号紫铭大厦1901-1910号
邮编:410004 邮箱:1710369688@qq.com
十一、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邮件等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反馈给建设单位。
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宁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6月25日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