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南石油高速分公司长沙市齐天庙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所在地区:长沙
- 编制机构:望城分局
项目名称 | 长沙市齐天庙加油站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长沙市望城区白箬镇齐天庙村 |
建设单位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南石油高速分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长沙市光明加油站于2014年2月建成投产,在建设运营过程中尚未进行相关环保手续,本次为补办环评。该项目位于长沙市望城区白箬镇齐天庙村,总投资500万元,年零售石油4100吨,其中柴油900吨,汽油3200吨。项目共设置4个埋地钢制卧式油罐、4台加油机、消防设施、供配电设施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处理—生活污水和流动人员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的初期雨水和场地清洁废水用于回用,不外排。 废气治理—项目采用二级油气回收装置,排放浓度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排放标准》(GB20952-2007)要求;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对扬尘尾气通过采取地面定期洒水及站区绿化等措施和大气扩散。 噪声防治—营运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措施,经过自然衰减及绿化带隔声后,东侧、北侧、西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厂界临金州大道一侧执行4类标准;对于进出车辆的噪音,采取车辆进站时减速、禁止鸣笛、尽量减少机动车频繁启动和怠速,规范站内交通出入秩序等措施。 固废处置—营运期加油站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油罐清理产生的油渣、清洗废水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含油抹布及手套、隔油池油泥,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听证权利告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2019年6月11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通讯地址:望城区高塘岭街道望府东路198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 邮政编码:410200 联系方式:长沙市望城区环境保护局管理科0731-88069707;监察室88075199 联 系 人:李义 13973157422 |
相关附件下载: 环保承诺书 003.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