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沙伯越风湿骨病专科医院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
- 所在地区:长沙
- 编制机构:区环保局
项目名称 | 长沙伯越风湿骨病专科医院 |
建设地点 | 长沙市开福区四方坪街道海洋半岛花园B栋203-205,109号商铺 |
建设单位 | 长沙伯越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湖南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长沙伯越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拟投资700万元,租赁长沙市开福区四方坪街道海洋半岛花园B栋203-205、109号商铺建设“长沙伯越风湿骨病专科医院”,建筑面积3052.1m2,设置20张床位,拟设置科室为内科、中医科、康复医学科、医学影像科、医学检验科等临床医技科室,及门诊手术间、病案室等配套科室,院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院感科、财务科、总务科等行政科室。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为中医风湿病专科医院,以中药和药物治疗为主,根据建设方提供的资料,项目病床被服的清洗均委托清洗机构进行外委清洗,院内不进行病床的被服的清洗,没有该类清洗废水产生。医院建成后不进行放疗、不设感染科,无感染科废水等特殊废水产生。医院放射科使用的洗片机为干式洗片机,所以医院放射科不产生洗印污水和废液。本医院不设置食堂,无食堂废水产生。 本项目排水拟采取雨污分流制,医疗废水和办公污水经拟设置在B栋东侧的空地处的地埋式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净化处理后的废水就近排入城市截污管网,纳入开福污水处理厂集中深度处理,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项目单独设置污水总排口。 经同类工程调查(盘锦蓝天风湿病专科医院建设项目),该院也采用同种废水处理工艺,且废水中污染物类型及浓度与本项目均相似,本项目排水各污染物浓度参照盘锦蓝天风湿病专科医院的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数据,监测表明:污水处理站排放口处各污染物浓度均低于《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标准,拟采取的废水处理工艺可行。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医院拟采用电力作为能源。项目废气主要为医疗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医疗废物暂存间异味、煎药间煎药时产生的异味,根据污染源分析,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无组织排放的恶臭,主要污染因子为NH3和H2S。根据影响预测结果,项目运行后无组织排放的NH3、H2S对周围环境有一定的浓度贡献值,但均低于标准限值的10%,满足环境质量标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也不需要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项目煎药间拟设于医院1楼西北角,由于项目煎药过程中产生的异味量很小,且每次煎药的时间较短,该异味基本在煎药间内无组织排放,院方拟将煎药室北侧窗户进行封闭,在墙体处设置抽排风装置,将产生的异味通过排气筒于大楼顶高空排放。由于项目距周边北侧的居民住宅较近,环评建议在排气筒的尾端设置除异味净化装置,并将排气筒的出口朝南侧设置,以此来减小项目煎药时产生的异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3)声环境影响分析 营运期对声环境的影响主要有地埋式污水处理站水泵、各科室及卫生间的排风扇空调室外机组等设备噪声对环境的影响、门诊部就诊人员产生的社会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根据现场调查,距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北侧海洋半岛8#栋居民楼,产噪设备在进行隔声后,一般可降低10dB(A)噪声值,报告将产噪设备对最近的敏感点进行影响预测分析,根据预测结果可知,因此项目运营后昼间在敏感点的叠加预测值可以《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域60 dB(A)的标准限值要求,但夜间不能够达标排放,超出标准值5.27 dB(A)。因此本环评建议,建设应将空调风冷机组设置到大楼东侧墙体的位置,加大设备与北侧居民的位置,减小项目设备产生的噪声对周边敏感目标的影响。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主要固体废物分为办公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 办公垃圾:拟实行分类收集和存放,能回收利用的交废品回收部门处理;不可回收的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日清日运,统一处置。拟采取的处理方式可行。 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中药渣。拟将中药渣单独收集在防渗、防水的密闭容器中,拟交由肥料生产公司作为肥料回收处理。 危险废物: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医疗废物(废物代码:851-001-01)属于感染性危险废物,因此,医疗废物必须严格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及《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进行分类及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听证权利告知 | 公示日期:2019年5月4日至2019年5月9日(5个工作日) 听众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 的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0731—84558303 (兼传真) 通讯地址:长沙市芙蓉北路开福区区治大院内环保局416办 邮编:4100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