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能工装饰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0000立方米EPS构件、6000吨特种砂浆建设项目审批前公示
- 所在地区:长沙
- 编制机构:长沙县环境保护局
项目名称 | 年产10000立方米EPS构件、6000吨特种砂浆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长沙县春华镇春华山村长沙县施奕建筑材料厂内 |
建设单位 | 湖南能工装饰建材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租赁长沙县施奕建筑材料厂厂房,厂房建筑面积1000m²,本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21.5万元,主要从事EPS构件、特种砂浆生产,生产规模为年产10000立方米EPS构件、6000吨特种砂浆。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运营期环境影响及措施 1、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生活污水经长沙县施奕建筑材料厂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用于周边林地及菜地浇灌,不外排。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综上所述,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污水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EPS切割产生的有机废气VOCS、上料、搅拌、包装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 项目ESP切割工序产生的VOCS经密闭车间,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经预测VOCS能满足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标准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①原料卸料粉尘经密闭车间后,以无组织排放,干粉砂浆设备解包、投料、包装粉尘经收集后经干粉砂浆设备自带的脉冲除尘器处理后,密闭车间,逸散到场外的粉尘很少。经预测无组织粉尘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分散机上料搅拌粉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标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达标排放的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设备均安放于厂房内,厂房为密闭车间,厂房的门、窗和墙均能起到隔声作用,项目对设备安装有减震装置,进一步起到降噪减震作用。本项目夜间不生产,合理布局生产设备,禁止设备室外作业。厂界噪声经预测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2类标准昼间标准,本项目夜间不生产,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PVC边角料、EPS边角料、废包装袋外售废品回收站回收利用;废胶桶、废机油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布袋除尘灰、沉淀池底泥回用于生产。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在环评报告表编制过程中,在评价范围内进行了公众参与问卷调查,发放个人公众参与调查表15份,团体公众参与表2份,公众参与调查表回收率100%。调查结果表明,个人及单位对本项目持支持态度。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地址:长沙县望仙路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410100 联系电话:0731-85283140 |
相关附件下载: 湖南能工装饰建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