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世科环保产业园(二期)基地建设项目
- 所在地区:长沙
- 编制机构:城管环保局
联系地址:长沙市麓谷大道668号高新区管委会大楼C座2楼 邮编:410205
联系电话:0731-8895073、8975523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博世科环保产业园(二期)基地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长沙高新区长川路与绕城高速交界处西南角(绕城高速西面) |
建设单位 |
湖南博世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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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本项目选址位于长沙高新区长川路与绕城高速交界处西南角(绕城高速西面),中心地理位置位于北纬28.765120°,东经113.142980°。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25979.98m2(38.96亩),除购买引进设备生产线外,还将作为博世科集团在中国的第二运营总部。 项目建设内容为: (1)科技楼,楼高16层,总建筑面积27172.80m2; (2)环保高精装备生产制造车间,总建筑面积9856m2(1号生产车间); (3)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生产制造车间(2号生产车间),总建筑面积4704m2; (4)产品测试调试车间(3号生产车间),总建筑面积3808m2; (5)水生态研发基地(包括中试基地及企业技术中心),总建筑面积3330m2(其中中试基地建筑面积为1665m2,企业技术中心建筑面积为1665m2)。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机加工粉尘通过车间机械通风措施以无组织排放; 项目焊接过程产生的烟尘通过移动式焊接烟气处理设施后以无组织排放; 汽车尾气:本项目无地下停车场,均为地面停车场,通过合理布置通道、车位、增加周边绿化、加强管理等手段来减少塞车,尽量减少机动车低速进出车库所排放的CO、HC、NOX、PM10等污染物。本项目机动车尾气采取上述措施治理和经空气自然扩散后,不会对周围环境及环境敏感点产生明显的影响。 ③项目厨房油烟依托一期工程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浓度为0.84mg/m3,排放量为12.15kg/a。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后引向屋顶排放,同样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 项目生产过程无废水产生与排放。车间卫生采用干式清扫,不使用水冲洗。无工艺废水和车间地面冲洗水。 车间员工洗手废经隔油池处理达标后,进入污水管网,最终经岳麓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湘江。 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标后,进入污水管网,最终经岳麓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湘江。 3、声环境影响 项目方在生产时保证门窗密闭,源强经过生产设备机座减振、车间合理布局、厂房隔声等作用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 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焊接废料、五金边角料经收集后可出售给物资回收部门。 废机油桶、废机油、废油渣、含油抹布及手套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并做好台账。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