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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智涵消防暖通设备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网上公示

文章来源:市环境保护局发布时间:2019-03-14 21:55:10访问次数:打印
  • 所在地区:长沙
  • 编制机构:市环境保护局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湖南智涵消防暖通设备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湖南智涵消防暖通设备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浏阳市永安镇督正村内屋组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浏阳市永安镇督正村内屋组,项目总投资约200万元,项目主要进行消防暖通设备的生产,预计年产消防暖通设备5000件。主要生产工艺为切割下料、机加工、喷涂、组装、检验等。
 二、项目主要产生污染物
  大气污染物:焊接烟尘、下料切割粉尘、打磨粉尘、喷塑过程产生的塑粉、烤箱烘干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
  水污染物:生活污水;
  噪声污染: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
  固体废弃物:漆渣、废活性炭、废塑粉桶、废机油、回收粉和员工生活垃圾、废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
 三、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焊接烟尘、下料切割粉尘、打磨粉尘为无组织排放,设置移动式除尘器处理,加强通风后可达标排放;喷塑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处理后可以满足达到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标准要求;喷塑废气经两级滤袋脉冲净化器回收处理后利用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经处理后可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产生的废水主要为一般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于周边绿化农肥使用,不外排。
 (3)声环境影响
  项目设备均采用符合噪声要求的机械设备,且对部分设备采取减震措施,在墙体阻隔、距离衰减和山体隔音的作用下,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回收利用;回收粉循环使用;废机油、废塑粉桶、废活性炭、塑粉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四、环境影响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要求,在建设方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能够做到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而言,项目在现有地址继续运营是可行的。
 五、建设项目单位、环评单位
  建设单位:湖南智涵消防暖通设备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甜
  电  话:18627549200
  环评单位:湖南和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工
  电  话:13973141060
 六、公示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规定,对该项目建设予以公示。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现状、内容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公告之日10个工作日内,电话、书面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如有需要,您可以向评价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全文信息。
  发布单位:湖南智涵消防暖通设备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