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沙市振望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手机智能终端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的公示
- 所在地区:长沙
- 编制机构:经开区
项目名称 | 长沙市振望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手机智能终端产业园项目 |
建设地点 | 望城经济开发区,西临望城大道,南临航空路 |
建设单位 | 长沙市振望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长沙市振望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投资107706.57万元在望城经济开发区建设手机智能终端产业园,为入驻企业提供手机智能终端产业基地定制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选址位于望城经济开发区,西临望城大道,南临航空路。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17839.88m2,净用地面积107349.6m2,总建筑面积207783.49m2,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厂房、倒班宿舍、餐厅、动力站房、化学品库及配套用房等,并预留污水处理站用地。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环境影响 施工期产生的扬尘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工程建设扬尘污染控制的指导意见》(长环委发2017年13号)、《长沙市施工工地扬尘管理规范》、《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防治大气污染的通告》(长政发[2018]5号)及《湖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文件规定采取8个100%抑尘措施、施工开挖裸露土及时进行回填或覆盖措施,加强施工工地洒水降尘等措施可有效降低施工期扬尘的影响。 施工期焊接烟尘、装修装饰有机废气、施工机械及车辆尾气经大气扩散,不会对周边大气环境噪声影响。 (2)水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为建筑施工污水。建筑施工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及道路洒水扬尘,不外排。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望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沩水,对纳污水体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 施工过程采用科学施工工艺、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等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过程建筑垃圾,统一收集后拉运至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 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1-88056517 通讯地址:望城经开区同心路1号望城经开区管委会办公楼二楼环保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