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湘旺保温材料有限公司挤塑板生产搬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前公示
- 所在地区:长沙
- 编制机构: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0731-83663286
联系地址:浏阳市环境保护局管理科(邮编410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长沙湘旺保温材料有限公司挤塑板生产搬迁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浏阳市镇头镇金田村 |
建设单位 |
长沙湘旺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常德市双赢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长沙湘旺保温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浏阳市永安镇永安东路4号,租用湖南鹏翔星通汽车有限公司场地进行XPS挤塑板的生产和销售,年产XPS聚苯乙烯挤塑板6万立方米。现因租赁合同到期以及发展需要,拟整体搬迁至浏阳市镇头镇金田村,并扩大生产产能,拟建项目总投资约4000万元,用地面积约31128.5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040.00平方米,主要构筑物包括生产厂房、办公楼及其配套设施,本次搬迁后项目产品类型与原有工程一致,搬迁后厂区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聚苯乙烯挤塑板(XPS)8万立方米。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营运期: (1)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浏阳市镇头镇(浏阳河南岸)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北面浏阳河,项目废水对区域水环境影响不大。环评要求,在浏阳市镇头镇集镇(浏阳河南岸)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营前本项目不得开工生产,以确保项目废水可排入该污水处理厂做到达标排放。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挤塑板生产线,废料回收造粒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及臭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收集效率达到90%以上,处理效率达到85%以上)处理于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外排;磨粉机运行产生的粉尘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外排,尾气直接排空,不设排气筒;混料机和碎料机运行粉尘产生量不大,通过加强厂房内机械通风控制其影响;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经高于所在建筑物屋顶的排气筒达标排放。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室内安装,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加强厂区绿化,可以做到厂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原材料废包装袋,挤出成型工序产生的废过滤网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处理,切割和挤出半成品过程中产生的边角余料、不合格产品经废料回收设备处理后返回XPS挤塑板生产工序再利用,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有机废气净化设施更换的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用专用容器收集后送有资质处理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一起由工作人员统一收集、袋装处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