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鑫红波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平方米树脂瓦建设项目审批前公示
- 所在地区:长沙
- 编制机构:长沙县环境保护局
项目名称 | 年产100万平方米树脂瓦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长沙县果园镇田汉社区 |
建设单位 | 长沙鑫红波建材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北黄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长沙鑫红波建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8月,公司位于湖南省长沙县果园镇田汉社区金盆组,专业生产树脂瓦。该项目租赁闲置标准厂房,项目占地面积1500m2。预计投资200万元,项目建成后,可形年产100万平方米树脂瓦生产线。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营运期影响及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营运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树脂瓦车间产生的粉尘及有机废气,有机废气通过在挤塑加热工序上方安装集气罩抽风装置,将车间内的有机废气统一收集后,经UV光解催化除臭设备处理后再活性炭装置吸附处理,最后于车间外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最高浓度限值。上料、混料粉尘设置密闭沉降室沉降,磨料粉尘采用设备自带布袋收尘气收集产生的粉尘较少。粉尘无组织排放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对项目周边居民等大气环境敏感目标影响不大,对周边环境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生产用水为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循环冷却水,不外排,仅补充少量的新鲜水,主要损耗为冷却水的蒸发,对周边环境影响甚微。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的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BOD5、COD、NH3-N、SS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依托长沙县恒意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已建一体化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后外排。由于项目排水量小,生活污水水质简单,经处理后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是混料机、挤出机、粉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设备设有基础减震,选用噪声较小的生产设备,只在白天进行生产,生产过程中做到文明生产,减少材料装卸过程中产生的撞击噪声。根据现场监测及监测结果分析,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生产固废、危险废物。项目生活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本项目生产固废为上料及混料阶段收集的粉尘,挤出和切割工序过程中,会有少量的边角废料和不合格产品产生,全部当做原料回收利用,不随意丢弃。一般性废包装材料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处理;项目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有机废气,活性炭再生比较困难,需要定期进行更换。产生废活性炭为危险固废,应在场区内设置单独危险固废暂存间,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随意丢弃,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处置,由于项目对固体废弃物采用了无害化、资源化和清运等措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不会有大的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地址:长沙县望仙路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410100 联系电话:0731-85283140 |
相关附件查看:
年产100万平方米树脂瓦建设项目(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