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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金农肥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前公示

文章来源:市环境保护局发布时间:2019-02-15 18:43:10访问次数:打印
  • 所在地区:长沙
  • 编制机构:市环境保护局
我局拟对浏阳市金农肥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9年02月12日—2019年02月1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1-83663286
联系地址:浏阳市环境保护局管理科(邮编410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浏阳市金农肥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浏阳市永和镇石江村

建设单位

浏阳市金农肥业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江西南风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浏阳市金农肥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浏阳市永和镇石江村,总占地面积103087.5m2,总建筑面积约6000m2,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厂房装修,设备更新及配套环保设施,项目主要产品为复混肥料,年产量为5万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项目烘干窑炉废气处理后,经布袋除尘+25m高排气筒分别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标准排放限值。破碎、筛分过程中配备集气罩,破碎、筛分过程中配备集气罩,引风机风量为20000m3/h,引入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项目粉尘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原料堆放厂区加强排风设施,原料库挥发产生的氨气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二级标准。

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由员工或周围农户定期清捞至容器中作为农肥使用,废水不外排。

噪声:根据分析结果可知,项目噪声经过隔音减振措施后,其噪声值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固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项目原料废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