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抗艾滋病、抗糖尿病、抗精神病等口服制剂、原料药和中试生产技改项目 |
建设地点 |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园 |
建设单位 |
湖南开元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湖南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已于 2012 年完成立项,2013 委托原长沙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了《开元医药抗艾滋病、抗乙肝、抗精神病口服制剂及其配套原料药生产基地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同年取得了环评批复,项目于 2013 年完成设计并开始建设,先后完成了一栋合成车间、一栋原料仓库,两栋精制车间、两栋危化品仓库建设。2013 年4 月停止了湖南开元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至项目停止建设,厂区内共建设了 1 栋合成车间 3211 ㎡,一栋原料仓库 1071 ㎡,两栋精制车间 3428 ㎡,两栋危险品仓库,分别为 261 ㎡和 36㎡,7911 ㎡,厂区内未进行任何生产活动,也未安装任何设备。 该公司拟启动该项目建设,将原项目变更为抗艾滋病﹑抗乙肝、抗精神病口服制剂、原料药生产及新产品中试生产技改项目。重新报批环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本项目合成车间所有含盐生产废水在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之前将进入三效蒸发器进行蒸发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同进入公司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达到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三级级标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生活污水一并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由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捞刀河。
(2)废气
该项目投料、反应、转釜、洗涤、精馏等工序过程全部在密闭、真空条件和 GMP的厂房内进行,项目原料药车间废气处理工艺主要采用中间冷凝系统+真空缓冲罐去除废气,环评建议增加活性炭吸附装置,使处理工序废气有二级处理。未被冷凝回收的有机气体经 UV 光解+活性炭吸附或光催化燃烧后经 20 米高排气筒外排,真空泵全部室内安装,负压抽风,将无组织排放气体全部收集按有组织方式排放,排气筒高度不小于 20m。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污水处理站100米、有机溶剂贮罐区50米。
3、噪声噪声设备全部都是室内安装,采取减振、隔声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4、固废原料药生产过程中冷凝收集液、过滤废液、过滤废渣及废活性炭外委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液体原材料包装桶在危废储存间单独储存,定期由液体化学品供应商回收。 在开元药业公司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的前提下,无法回收利用的溶剂作为副产品外售,若开元公司未取得该许可证,则该部分溶剂需作为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公司进行处理。 污水处理脱水污泥在厂内暂存,和生活垃圾经园区统一收集后送至浏阳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 |
公众参与情况 |
1、2018年4月18日,在《当代商报》进行了报纸公示。 2、2017年7月13日至7月26日,在项目建设地点张贴了现场公式。同时将公示内容在浏阳经开区网站上进行了网络公示。 公示期未收到反对意见。 3、在项目建设地周围,对相关单位团体和个人进行了问卷调查,共发放团体公参表6份,个人16份,被调查对象均对本项目建设持支持态度。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19年1月30日—2017年2月3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1—83280991 通讯地址: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宁路9号,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大厅环保窗口,邮编:4103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