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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子坝采石场废弃矿坑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前公示

文章来源:市环境保护局发布时间:2019-01-08 14:35:54访问次数:打印
  • 所在地区:长沙
  • 编制机构:市环境保护局
  我局拟对晏子坝采石场废弃矿坑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9年01月07日-2019年01月1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1-83663286

  联系地址:浏阳市环境保护局管理科(邮编410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晏子坝采石场废弃矿坑治理项目

建设地点

浏阳市洞阳镇洞阳社区晏子坝片窑棚组

建设单位

长沙湘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江西南风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浏阳市洞阳晏子坝采石场,始建于2003年,属零星小矿,未经正规设计,采用凹陷露天方式开采,开采矿种石灰岩,螺旋干线公路开拓,采场内破碎,装载机装车,汽车运输,直接销售碎石或片石。矿山采矿许可证于2014年7月1日到期,未办理采矿许可证延续,已关停至今。矿山范围内形成凹陷采坑,即废弃矿坑(以下简称“废坑”),该废坑南北长约116m,东西宽约290m。此废坑不仅对周边自然景观、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对土地资源造成浪费,且矿坑内积水深度约30m(来自大气降水),现处于无人看守的状态。根据《浏阳市洞阳晏子坝采石场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综合防治方案》需先进行凹陷采坑回填,可回填至93m标高,然后对露采场进行覆土,覆土后对场地进行平整,然后采用穴状挖坑植树的方式进行土地复垦,选择当地适生树种。

在此背景下,浏阳市洞阳晏子坝采石场委托长沙湘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废坑进行回填处理,因此,长沙湘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700万元主要从事盾构土及自来水厂过滤污泥回填处理。消纳的盾构土来源主要是长沙地铁五号线、六号线建设产生的盾构土,自来水厂过滤污泥主要来自长沙第四水厂和第八水厂的污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营运期:

(1)废气: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车辆尾气、扬尘。?

①车辆尾气:本项目运输车辆运输量60车次/日,厂内推土机、运输车辆在工作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尾气,车辆尾气中的主要含有CO、NOx、HC等大气污染物。

②场内扬尘:本项目产生的场内扬尘主要为盾构土在场内平整、挖填、卸土产生的扬尘,为无组织排放。为减少填埋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填埋的时候洒水降尘,另外,项目周围主要为农田和山林,树木较多,对扬尘有一定的吸附作用。经过洒水降尘、绿化吸收和大气稀释扩散后,空气中的扬尘排放浓度可达到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1.0 mg/m3),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③恶臭

本项目的污泥在入坑工序中将产生少量的恶臭,由于入坑时间快,并及时覆盖,项目回填结束后种植绿化。

(2)废水: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洗车废水。

洗车废水通过三级净化池沉淀净化后一部分用于场内洒水抑尘,一部分回用洗车,沉淀池沉淀的渣泥定清理至本项目内。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洗车用水。

(3)噪声:本项目运营后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并经场区距离衰减后西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4a类标准;东厂界、北厂界和南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营运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员工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统一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1. 生态环境影响:根据现场勘测,项目所在地周边为山林、旱地、农田等,主要有小乔木及灌木丛。项目区水土流失呈轻度状态。评价区内未发现珍稀动植物,不属生态敏感与脆弱区。本项目的运营会降低土壤侵蚀能力,影响景观效果,暴雨季节,可能引发填埋区域的水土流失。

由于场地对周围区域的生态影响主要集中在暴雨季节引起的水土流失,会导致周围的生态环境恶化。因此,项目运营期间,建设方应做好雨季应急措施,采取压实填埋盾构土、分层填、设置截洪排水沟和挡土墙等方式,减少暴雨季节雨水对填埋区冲刷,减少对项目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项目设置了挡土墙、围挡、截水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