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慧多星饮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 所在地区:长沙
- 编制机构:市环境保护局
一、项目基本情况
湖南慧多星饮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3月19日),作为一家专门从事各饮料生产与销售的公司,抓住市场机遇,租赁浏阳市龙伏镇龙伏村软乔组南方食品厂(现湘赣食品厂)内一栋厂房及办公楼共3000m2,投资1680万元,购置生产设备,建设一条果汁及功能性饮料生产线,年产500t果汁及功能性饮料。
二、项目产生的主要污染物
营运期污染源主要为:
废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
废气:恶臭、生物质锅炉燃烧烟气;
噪声:生产设备运行噪声;
固废: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废包装材料、纯水制备环节产生的废石英砂、活性炭及反渗透膜。
三、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营运期:
(1)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来源于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依托南方食品厂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CIP清洗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洗瓶废水)一起经项目建设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在所在区域配套纳污管道及终端龙伏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前,要求本项目不得营运;所在区域配套纳污管道及终端龙伏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营后,可经自建污水处理站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后排入乡镇纳污管道,最终经龙伏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后排入捞刀河;其余生产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可直接排入雨水管网后进入捞刀河。
(2)废气: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是锅炉烟囱的排气以及污水处理站恶臭。本项目锅炉排放的烟尘(颗粒物)、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可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新建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即颗粒物≤30mg/m3,二氧化硫≤200mg/m3,氮氧化物≤200mg/m3,锅炉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自建污水处理站恶臭采用加盖密封并喷洒除臭剂减少恶臭,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应标准限制,且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经采取相应的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本项目基本无压高噪声设备,设备噪声主要来自噪声主要来设备运行噪声,项目只在白天进行生产,夜间不生产,经噪声衰减预测结果可知,经采取车间密闭隔声、基础减振措施并经距离衰减后,预测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昼间标准要求,距离本项目最近的居民点位于西南侧厂界外80m处,噪声经距离衰减对附近的居民造成的影响较小,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主要产生的固体废物有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废包装材料、纯水制备环节产生的废石英砂、活性炭及反渗透膜等。根据工艺流程分析,工程生产过程所产生的固废均为一般性固废。
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浓缩脱水处理后,定期外运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填埋处置;纯水制备环节产生的废石英砂、活性炭及反渗透膜由供应商回收;化验室主要产生的废物为微生物培养基,经灭菌处理后作为一般固废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材料经企业收集至厂区固废暂存场所后外卖处理。本项目在保证对各生活垃圾及生产废料均得到合理处置后,则项目不会对当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现行的产业政策,选址合理,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可行,废气、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安全可靠处置,本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将产生一定程度的环境影响,在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可得到有效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的范围主要为项目所在地或本项目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如有需要,您可以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全文信息。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参与采用向公示相关信息后,收集公众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形式,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公告之日10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直接到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反应或采用电话、邮件等方式提出,供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及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南慧多星饮料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中南金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浏阳市龙伏镇龙伏村软桥组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郑东商业中心C区1号楼313-318号
联 系 人:黎继恩 联 系 人:赵欢
联系电话:13974979183 联系电话:18932470313
邮箱:/ 邮箱:48121127@qq.com
发布单位:湖南慧多星饮料有限公司
2019年1月4日